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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明确行李、包裹运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托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托运人的基本权利:
a. 要求承运人将行李、包裹按期、完好地运至目的地;
b. 行李、包裹灭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要求赔偿。
(2)托运人的义务:
a. 缴纳运输费用,完整、准确填写托运单,遵守国家有关法令及铁路规章制度,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b. 因自身过错给承运人或其他托运人、收货人造成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行李的范围有哪些?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书籍、残疾人用车1辆(不带汽油)和其他旅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手表、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档案材料和危险品。
危险货物常识?
1.危险货物的定义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危险货物的分类
按GB6944-86的规定,并根据汽车运输的特点,共分为九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将危险货物分为八类,暂不设第九类。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序列和名称是:第1类 爆炸类,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 放射性物品,第8类 腐蚀品
提取须知?
1. 收货人凭到货通知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提货;提取货物时应认真查验件数等,如有异议须当场提出。
2. 委托他人提货时,凭到货通知单外,还应同时提供货运单指定的收货人及提货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该收货人签署的委托书。
3. 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收货人应予提供。
4. 提取需要检疫等货物时,应办妥有关手续,并携带检疫等有效证明前来提取货物。
5. 与厦门航空货运中心签订提货协议的单位,应出具委托书和指定专人凭印签提货。
6. 收货人如遗失提货证明,应向承运人声明,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前来提货。
7. 提取运费到付的货物,应按规定交付运费及手续费后方可提货。
8. 货物自到货通知发出次日起免费保管三天,超过保管期限,按照民航局规定收取逾期保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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